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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阅卷规则(试行)
  发布时间:2019-11-01 17:28:20 打印 字号: | |

根据“广西电子法院”及“广西移动微法院”系统规定,结合我院相关工作实际,制以下网上阅卷规则:

一、广西电子法院网上阅卷

1当事人、律师在线提交本人或本人代理案件的阅卷申请,仅能选择本人或本人代理的案件进行阅卷,如未找到相关案件,请在绑定案件功能中进行案件关联。

2、在线阅卷分为“线上阅卷”、“线下阅卷”方式,目前仅开放线下阅卷,线上阅卷功能将在后期版本开放。

3、除网上操作外,相关规定参照本院档案室阅卷规定。

4、网上操作

1)进入系统

当事人或律师可通过直接百度搜索“广西电子法院”进入系统,或者在IE、火狐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javascript:,回车,进入系统。

2)系统登录

在诉讼服务平台主页右上角点击“当事人登录”或“律师注册登录,即可进入注册与登录界面。

3)网上阅卷操作

点击首页网上阅卷,或点击二级页面顶部菜单栏网上阅卷,进入网上阅卷申请页面。登录后可进行网上阅卷操作。

4)法院审核

由法院在网上阅卷管理模块,对申请进行审核。

二、广西移动微法院网上阅卷

1、网上操作

1)进入系统

从微信小程序搜索“广西移动微法院”

2)系统登录

使用微信实名验证

3)网上阅卷操作

当事人在微法院提交阅卷申请,法官在案件办理的网上办案模块,进行审批,审批通过后,当事人即可在微法院端查看卷宗。

 

 


 
来源:合浦县人民法院
责任编辑:叶晓玲